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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明环保举债扩张 对外担保占净资产167%

伟明环保举债扩张 对外担保占净资产167%

本报记者/茹阳阳/吴可仲/北京报道

以垃圾焚烧发电为主业的伟明环保(603568.SH),以超过60%的毛利率冠绝A股环保企业。如今,其继续在这一领域举债扩张。

8月5日,伟明环保针对发行可转债事项回复中国证监会反馈意见。公告显示,伟明环保此次拟发行12亿元可转债,用于浙江东阳、黑龙江双鸭山、江西永丰3地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另外,在举债扩张的同时,伟明环保向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已逾70亿元,占2019年经审计净资产约167%。伟明环保董秘办人士向《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公司毛利率高于同行,主要因项目运营收入占比大,且该业务模式毛利率较高。至于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主要用于项目公司取得项目贷款推进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

拟发行12亿元可转债

根据伟明环保披露的公开发行12亿元A股可转债预案。此次可转债发行所募集资金,将用于东阳市生活垃圾焚烧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双鸭山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和永丰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的建设。此外,募集资金中还将有2.6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针对上述发行可转债事项,中国证监会在反馈意见中,要求伟明环保方面说明其目前有无尚未了结的对合并报表以外主体的担保,以及相关担保是否符合证监会相关规定。伟明环保在回复中表示,“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对合并报表范围外主体提供担保的情况”。

不过,据伟明环保6月16日的公告,其向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已逾70亿元,占2019年经审计净资产约167%。在A股垃圾焚烧发电公司中,伟明环保对外担保同净资产之比仅次于绿色动力(601330.SH)的175%。

近期,业内人士曾向记者表示,上市公司的对外担保会在年报的“或有负债”部分体现,因为被担保企业如果还不上借款,该部分担保实际上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债务。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主要用于项目公司取得项目贷款推进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伟明环保董秘办人士向记者表示,“公司披露的担保总额包括已批准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的额度,扣除尚未使用的额度,截至今年6月16日公司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为12.12亿元。”

股东高位减持

伟明环保成立于2001年,起家于温州,2015年5月在上交所主板上市。现公司主营业务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运营和环保设备等,大部分业务集中在浙江省内。

伟明环保董事长为项光明。项光明同配偶王素勤及两位舅舅朱善玉、朱善银曾签订《一致行动协议》,目前4人共同为上市公司实控人,并控制伟明环保的控股股东伟明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年报显示,伟明环保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占据公司十大股东中的七席,合计持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近75%。

其实,伟明环保除2015年通过上市募资5.2亿元外,2018年末也曾发行670万张可转债,募资6.7亿元用于公司旗下位于苍南、瑞安和武义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其中,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认购526万张,占比78%。

不过,可转债发行后不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就开始有计划地减持刚刚到手的债券。

记者梳理伟明环保相关减持公告发现,在2019年3月到10月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分6次,每次减持67万张(占发行总量10%),所持公司可转债数量“匀速”下降至目前的124万张(占发行总量18%)。

2019年以来,伟明环保的股价表现也十分抢眼,从11元/股上涨至近期高点24元/股。在此背景下,伟明环保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和董监高持续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2020年4月,伟明环保公告披露其大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大股东伟明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嘉伟实业有限公司、项光明和一致行动人王素勤、朱善银、朱善玉、章锦福、章小建、陈少宝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1000万股,占总股本比例为1.035%;陈革、汪和平、程鹏先等6名董监高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404万股,占总股本比例为0.418%。

根据伟明环保7月23日公告,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内,伟明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嘉伟实业有限公司、项光明和一致行动人王素勤、朱善银、朱善玉、章锦福、章小建、陈少宝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311万股,另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1080万股,合计减持1391万股;监事汪和平和副总裁程鹏、朱达海等6名董监高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19万股,另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180万股,合计减持近200万股。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大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过半,减持计划尚在进行中。

对于股东和董监高的减持事宜,伟明环保董秘办人士并未正面答复记者疑问,仅表示,“上市公司充分尊重公司大股东和董监高,合理合法的在股票及衍生品上的交易行为。”

高毛利率之谜

除上述对外担保和大股东的持续减持外,伟明环保的高毛利率也久遭质疑。

伟明环保2019年年报显示,当期公司营收逾20亿元,其中“项目运营”业务收入12.5亿元,“设备销售”业务收入6.9亿元,两项合计占营收比超过95%。因此,项目运营(66%)和设备销售(57%)的高销售毛利率,最终使公司整体销售毛利率保持在62%的高位。

Wind数据显示,2019年15家A股固废处理上市公司中,伟明环保以62%的销售毛利率位列第一,较第二、三位的绿色动力和旺能环境(002034.SZ)高出10%左右。2016年以来,公司销售毛利率稳定在60%上下,常年位列行业第一。

对此,2019年6月“中诚信证评”在对伟明环保可转债的跟踪评级报告中表示,“伟明环保项目运营毛利率较高,一是公司为垃圾焚烧发电产业链一体化的运营者,可自行研究、设计并制造炉排炉、烟气处理系统等关键设备,从而降低项目设备采购等投资成本;二是公司将未来项目运营中要发生的设备大修、重置及恢复性大修等费用确认为预计负债,并将预计负债的现值和原值的差额计入未确认融资费用。”

近期上交所也关注到了该问题。5月15日,在伟明环保披露2019年年报后,上交所向伟明环保出具问询函,要求公司解释利润率明显高于同行的原因;要求其说明是否通过将大修费用确认为预计负债的方式,不当调节公司利润。伟明环保对此进行了否认。

伟明环保董秘办人士向记者表示,“公司业务毛利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主要因业务结构中项目运营收入占比大,且该业务模式毛利率较高;公司垃圾焚烧发电采用上下游一体化的业务模式,所以成本控制能力强、成本核算差异以及垃圾发电效率较高。考虑到公司经营模式、会计处理特点及同行业同类业务的对比,公司毛利率处于合理水平。”

此外,在2017年之前,伟明环保主营中并没有设备销售业务,项目运营收入也增长缓慢。然而2017年开始,公司设备销售业务出现在报表中,并由1.4亿元快速增长至2019年的6.9亿元;项目运营业务也开始发力,由8.6亿元增长至12.5亿元。

“公司项目运营收入增加主要由于投运垃圾焚烧项目数量逐年增加,相应垃圾处理规模和上网电量也持续增加带来的;设备销售收入增加是由于近年在建BOT项目及外销订单增多,导致相关收入相应增加。”对于2017年及之后出现在报表中的“设备销售”,伟明环保董秘办人士表示,“公司及子公司满足规定在具备建造能力并对BOT项目提供实质性建造服务后,在合并报表口径可以确认BOT项目的设备销售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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