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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兵律师事务所教您应对房屋欺诈

秦兵律师事务所教您应对房屋欺诈

随着房地产行业的发展,房地产行业内部也出现了一些不良好的现象,房子欺诈事件层出不穷。

以某小业主群委托律师退商铺为例,事件当中,开发商所宣传的商铺位置与环境,与实际的店铺环境位置不同,实际上的店铺位置,严重影响为与价位不符的商铺缴纳钱财的小业主的商业发展。设计,开发商与销售的不负责与“欺诈”性的行为,这导致小业主门权益受到损伤。

按常理来说,大多数人都会觉得开发商需要对小业主进行赔偿。

可事实上,商品房案件里,欺诈会极少被认定。购房人提到欺诈的案子,最后被认为属于欺诈的的概率很低。为什么被认为属于欺诈的概率很低呢,原因如下:一,开发商没有手续就开始预售,开发商和小业主还没有签订正式合同,所以不违法。二,业主知道开发商没有预售许可证还购买存在于消费品与非一般商品范围间的房屋,所以不能主张权利。三,有的受理案件有概率不被受理直接驳回起诉,因为没有“拿地”,所以属于“小产权房”案件所以不受理。

买房业主在房屋欺诈中是属于弱势一方的,哪怕是认为买卖房子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范围的浙江,业主的地位,上了法庭也依旧弱势。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著名的“赔三倍”于房屋上有所有所争议,加上标准上的,小骗小违法小问题,不算骗不算违法不算问题,这种观念潜移默化下越来越钻法律空子的狡猾开发商的矛盾加持下,个体小业主一方,势必会在房屋欺诈事件中受煎熬。

如此看来,在面对房屋欺诈事件上,小业主似乎无路可退,但秦兵律师事务团队建议您,在自知自己为弱势一方的前提下,防患于未然,在购买商铺房屋这样的大宗商品前,进行详细的考察借助资深的律师的能力,对自己即将购买的商铺进行评估和分析。若在此基础上还被无良开发商有意蒙骗有意欺诈,也请业主选择团结同样受蒙蔽的其他业主,选择专业的律师团队,为身为弱势一方的自己与其他业主挣得自己该有的权利,最后期望各位业主在谨慎选择购买商铺之后,不被欺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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