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对标世界一流
本报记者/索寒雪/北京报道
等待《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对外公布的同时,国资委又在央企内部开始举办“对标世界一流管理提升行动”为主题的一系列培训。
“争创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我想这也应该会是三年行动方案里面的重要目标。”中国建材集团董事长周育先日前表示。
目标:世界一流企业
不久前,国资委公布了《关于开展对标世界一流管理提升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该《通知》明确,到2022年国有重点企业管理理念、管理文化更加先进,管理制度、管理流程更加完善,管理方法、管理手段更加有效,管理基础不断夯实,创新成果不断涌现,基本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管理体系,企业总体管理能力明显增强,部分国有重点企业管理达到或接近世界一流水平。
这一时间点,与《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时间重合。
在国新办日前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周育先表示,“三年行动方案我们没有正式接到文件,但是从我们自己看,作为央企,我们都是去争创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我想这也应该会是三年行动方案里面的重要目标。”
其实早在2019年,中石油原董事长王宜林就对《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正在做对标世界一流企业的相关工作。
据了解,中国建材是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我们也正在做,就是怎么样能够真正从管资产转变成管资本,真正能够通过管股权,去实施国有资产的证券化、流动化。” 周育先表示,“能够通过流动使国有资本有进有退,进一步优化我们整个产业的布局和资本的结构,通过规范的治理结构去行使出资人职责,真正能够让国有资本实现增值保值。”
在《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对外公布之前,对标一流企业成为了这一段时间的主旋律。
据知情人士透露,《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对外公布可能还需要一段时间。
目前,《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内容轮廓包含:对各项重点任务明确国企改革的时间表、路线图,提出明确的任务举措,做到可量化、可考核;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针对改革落实不平衡、不到位的情况,坚持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提出措施,而不是面面俱到;有些改革任务单靠某个措施难以奏效,要综合运用多项措施,多管齐下,产生改革综合成效。
顾虑:终身追责制
之所以外界如此期盼《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出台和发布,是由于三年行动方案或将倒逼国企改革的进程。
长江商学院大企业治理与创新研究中心研究员李锦向记者表示,“求稳怕乱是很多国企负责人在改革过程中的态度。”
一位央企前负责人在2020年全国两会期间透露,目前的国企改革在推进过程中,仍有较大压力。“第一就是国有企业领导的顾虑,主要是怕终身问责。从过去怕被别人诬告国有资产流失,转到怕参照投资决策管理,遭到对混改后经营效果的终身问责。”
“前者总能澄清,后者却难打保票,除了外部市场的竞争变数之外,混改企业的后续科技进步、产品升级换代,企业经营者的素质和国企母公司的领导人变更,都将影响到企业的盈亏甚至存亡。”该央企前负责人表示。
此外,在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国有企业是否要控股,一股独大,也让企业负责人犹豫不决。
“如果不控股,混改后企业效益下降了,将被人指责投资错了,而出现亏损了,则被人追责投资失败了,甚至被怀疑利益输送,似乎唯有永远盈利才能保证不被怀疑和追责。”前述人士表示,因而,国企负责人总体改革的状态是,“倾向于维持现状,能改也不改”。
减负仍无解
“2016年,国有企业建立了负责人终身追责制。”国资委相关研究机构人士回忆。
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
该文件指出,在2017年年底前,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基本形成,责任追究的范围、标准、程序和方式清晰规范,责任追究工作实现有章可循。在2020年年底前,全面建立覆盖各级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及国有企业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
“终身追责制加重了央企负责人推进改革的心理负担。”李锦表示。
当记者问及是否有可解的办法时,李锦表示,“暂时还是无解,激励机制也没有形成,是体制问题。大家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目前,国企改革仍在推进。中国建材正在推进激励制度。“(我们)最近出台了一系列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就是希望能够激发科技人员,尤其是在一线的科技人员的活力,激发他们的积极性。”周育先表示。
中国建材80%是混合所有制企业。“我们在发展过程中,与不少民营企业联合重组,而民营企业家也成为了我们重组后企业的经营者,这些企业家(的工作重点就是)如何能够在实践的过程中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充分弘扬企业家的精神,使得我们股东的出资、股权保值增值。” 周育先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