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观点 >

拖拉机的排放规范适用于明年10月;施工设备2021年4月

周一的公路运输和高速公路通过GSR 598(e)在2020年9月30日向CMVR 1989(E)通知了CMVR 1989(e)推迟了今年10月从10月20日从10月30日开始实施拖拉机排放规范的适用性日期到明年10月

1日。该部已收到农业部,拖拉机制造商和农业协会效果的请求。对于施工设备的车辆,建议下一阶段的适用性适用于2021年4月1日,提供六个月的延期。修正案还试图

避免其他机动车辆的排放规范之间的混淆作为农业机械,建筑设备和此类设备的规范和施工。修正案包括:(i)将农业机械

(农业拖

拉机,电力分蘖和综合收割机)和施工设备车辆分开,(ii)改变在Bharat阶段(CEV

/ TREM)-IV和BHARAT阶段(CEV / TREM)-V TOA的排放规范的命名规范中。

农业拖拉机和其他设备的TREG阶段 - IV和TREM级-V。

CEV Stage - IV和CEV级-V为施工设备车辆。

修订这些规则的规则草案是公布的8月5,2020的视频通知号码G.S.R 491(E)。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