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大连三部门联合发文推出七项金融举措支持企业稳定生产经营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韩远飞)为有效应对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大连市金融发展局、人民银行大连市中心支行、大连银保监局联合发文,推出七项举措,要求大连市金融机构进一步强化金融综合服务,支持企业稳定生产经营,维护经济稳定发展大局。
文件指出,大连市金融机构要强化政策工具运用,满足辖区企业合理融资需求。对于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要建立金融服务快速通道,缩短办理时限,提高办理效率;对受疫情影响暂时遇到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中小微企业到期还款困难的,应予以展期或续贷。
具体来看,对6月1日至12月31日到期的普惠小微贷款本金、存续的普惠小微贷款应付利息,贷款期限应延尽延,最长可延长到2021年3月31日。加大普惠小微企业贷款投放,增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首贷和无还本续贷比重,优先满足受疫情影响企业的融资需求,5家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在连分支机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力争高于40%。人民银行将向地方法人银行提供延期贷款本金的1%作为激励,对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按实际发放普惠小微信用贷款本金的40%提供优惠资金。
文件还强调,大连市金融机构要降低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对受疫情冲击、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主动减免各项服务收费。对于应由银行独立承担的费用,银行要全额承担;应由银企共担的,协商确定承担比例,不得强制约定转嫁。完善成本分摊和收益分享机制,动态调整内部资金转移价格,实施小微企业贷款内部资金转移价格优惠措施,力争2020年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较2019年明显下降。
此外,三部门还要求大连市金融机构提升信贷服务效率和水平。在符合监管要求、风险可控等前提下,将普惠型小微企业抵押贷款银行内部办理平均时间压缩至8个工作日内。同时加快金融产品创新,加大保险保障支持力度,保证金融服务连续平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