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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化改革提速 山西城商行将迎合并重组

市场化改革提速山西城商行将迎合并重组

本报记者/郝亚娟/王柯瑾/上海/北京报道

8月8日至10日,晋城银行、晋中银行、阳泉市商业银行和长治银行4家山西省城商行相继公告表示,将于8月下旬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参与“合并重组”或“新设合并”的议案。

“开股东会是讨论合并,目前处于方案筹划期。”8月11日,《中国经营报》记者从上述发公告的某银行人士处获悉。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叠加疫情影响,中小银行发展面临一定挑战,合并重组这种“抱团取暖”的方式可以促使银行做大做强。

同时,与监管部门主导对高风险金融机构进行处置不同,通过合并重组这种市场化手段来推进改革和增强风险抵御能力,可能会成为较普遍的一种模式。

省政府推动城商行合并

目前,山西省一共有6家城商行,分别为晋商银行、晋中银行、晋城银行、阳泉市商业银行、大同银行、长治银行。

8月8日至10日,上述发布公告的4家银行相继发布公告。8月8日,晋城银行发布《关于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定于8月24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参与合并重组的议案;8月9日,阳泉市商业银行发布《关于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定于8月25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参与新设合并的议案;同日,晋中银行发布《关于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定于8月26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参与合并重组的议案,以及关于成立专项领导小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其办理合并重组事宜的议案;8月10日,长治银行发布《关于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定于8月26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新设合并的议案。

记者致电银保监会山西监管分局了解山西多家城商行拟合并重组事宜时,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这是由(山西)省政府推动的。”

同时,记者也联系到涉及合并重组的4家城商行,但截至记者发稿,上述城商行对此均未正式回应。

除上述4家公告合并重组的城商行外,亦有相关报道称,大同银行也在此次合并重组之列。记者就合并重组一事向大同银行求证,但暂未取得联系,且截至8月12日大同银行暂未发布关于合并重组的消息。

东方金诚首席金融分析师徐承远告诉记者,城商行合并重组后有利于促进整个行业资源整合,促进行业规范运行。“通过合并、重组扩大规模,银行可以实现跨区域的发展,降低区域集中度风险,同时提升抵御风险的能力和竞争力。且有助于理顺中小银行在公司治理层面的一些历史遗留问题,促进公司治理制度进一步完善。此外,在兼并重组过程中还可能涉及各方注资以及地方政府支持,提升银行资本实力和服务地区实体经济能力。”

市场化手段助推改革和增强御险能力

城商行合并重组亦得到监管部门和相关政策的积极支持。7月16日,银保监会城市银行部副主任刘荣在媒体通气会上曾表示,支持城商行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实施兼并、重组和股权投资,完善治理结构,建立健全持续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记者注意到,8月7日,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在挂出山西城商行改革化险工作筹备组选聘中介机构服务项目招标公告,项目概况为对大同银行、长治银行、晋城银行、晋中银行、阳泉市商业银行5家城商行截至2020年6月30日资产、负债、权益进行全面清产核资、资产评估、法律服务。

“与监管部门主导对高风险金融机构进行处置不同,通过合并重组这种市场化手段来推进改革和增强风险抵御能力,可能会成为较普遍的一种模式。”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表示。

徐承远分析认为,目前城商行并购重组方向有两类:“一类是盈利能力强、发展较好的城商行通过战略投资的形式,控股或参股省内资质稍弱的区域银行,以先进带动相对落后的形式,一方面能够提升被参股银行的经营管理水平,同时也可以实现自身业务扩展。第二类是区域几家整体经营状况不太好的城商行,在地方政府的牵头之下通过合并重组形成实力更强的区域型银行,通过在资源禀赋等层面形成合力,增强竞争力。”

“在部分地方省市中,不同城商行之间发展差异并不大,且业务、产品结构同质化发展程度高。而地方城市客户量有限,银行之间为了争夺市场,往往陷入不正常的竞争中,比如产生推高实际存款成本等现象。如果各方面条件适当,小银行之间合并重组,可以统筹规划市场资源、更加有序地开展业务,提高该银行的地区竞争力。”某城商行管理人士表示。

需注意的是,城商行在合并重组过程中不免存在一些难点,徐承远告诉记者,重点处理好以下问题:“第一,股权关系。不同于全国性银行,城商行股权相对比较分散,涉及各方利益关系。如何厘清中小银行股权关系以及兼顾各方关系往往存在较大难度。第二,人员安排问题。在城商行合并过程中如何妥善安置高管、员工等人员需要各方协调。第三,资源配置问题。比如合并之后城商行信贷资源在区域内如何倾斜可能涉及各地方政府之间博弈。”

“在城商行合并过程中,各地要因地制宜,尽量做到‘一行一策’,达到最优化资源配置作用。同时做好城商行合并过程中信息披露工作,避免在并购重组中违规操作,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行为。另外,在城商行合并过程中进一步提升中小银行对区域内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能力,避免通过合并重组后偏离原本的定位和发展方向等等。”徐承远表示。

除此之外,中国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还指出:“目前,地方政府专项债也允许拿出一定额度来投资城商行支持城商行的发展,因此,将地方政府专项债额度的使用与城商行合并重组有效结合起来,有助于完善银行公司治理机制,支持合并后的银行更好、更稳健地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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