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股票 >

食客抽烟不制止 杭州“袁胖私房菜”遭微博大V曝光

原标题:食客抽烟不制止,杭州一餐馆遭微博大V曝光:道歉,全面禁烟

来源:都市快报

据都市快报8月27日报道:“袁胖私房菜”杭州建国南路店小老板和老婆前晚整夜没睡,忧心忡忡。

小老板姓虞,30岁,“袁胖私房菜”是小虞爸妈开的,妈妈姓袁,开店时比较胖,取名“袁胖私房菜”,开了18年,建国南路这家是第三家店,开了5年了。

前天(25日)傍晚,有130万粉丝的“大V”袁先生在自己的微博上发文,讲述自己在店里吃饭时的经历。

慕名去“袁胖私房菜”吃饭,吃着吃着,

被隔壁桌的烟枪呛得不行,实在受不了,

我非常有礼貌,特别强调一下,真的没有任何的冒犯语气,和抽烟者说:先生,室内是禁烟的,您看还有那么多小朋友,能不能到室外抽?

然后,这伙人直接骂我,是直接骂,说:关你X事,叫老板来……

然后,我真去找老板,问他,能否和客人沟通一下,让他们先不要抽烟?不料老板说,

只是尽量少抽,我不管的……

那伙人见状得意非常,更放肆又多点了几支烟,怪我忍不住多嘴又和他们说:室内抽烟是违法的……就这句话,激怒了那群人,直接要动手,一把就把我抓伤……

截屏图。 本文图片 都是快报微信公众号

昨天(26日)下午,我来到“袁胖私房菜”建国南路店,楼上楼下200多平米,小虞、他老婆、爸爸,还有20多个员工都在。

聊到前晚的事,小虞一脸尴尬:“这事我们的管理确实有些不到位。”

小虞爸爸接话:“哎呀,是这么回事。昨天(25日)傍晚6点不到,三个大人带着两个小孩来店里,坐在中间一张桌子上,相邻一桌六七个男的,已经吃了一阵子了,他们自带的白酒喝完了,又点了四五瓶一升装的啤酒。喝酒喝开心了,他们又抽烟,为抽烟的事两桌发生了点争执。”

小虞说当时他也在店里。“这事总归是我们不对。”

店内视频显示,17点58分,袁先生站起来拍了拍和他背靠背坐的男子的肩膀,指了指墙上,又说了些什么。那个男子转过头,朝前台比划着说了些什么,突然一个穿白色短袖的男子站起来,与袁先生推搡起来。另一男子过来插到两人中间,将两人分开,先安抚了喝酒那桌人,又安慰袁先生,然后双方各自落座。

当时上前调解的是小虞的爸爸。“当时我听到有人争执,很快跑过去拉开他们。大家吃饭,算啦算啦,消消气……”小虞爸爸说,“我两边劝说。里边这桌吃喝开心了要抽烟,说实话他们是老顾客老熟人,我不太好强硬地说不许抽烟。我和他们说:‘少抽点,少抽点,人家这边有小孩子呢……”

小虞说,当晚忙到10点多,看了手机上有朋友转发的截图,才知道袁先生把事情发到网上了。

“他发的内容属实,一些评论批评了我们的店,我虽然有委屈但只能受着,毕竟这事我们管理不规范,不对在先。”

“我没想到的是,一些网友把网上推荐菜第一的红烧肉改成‘二手烟刺身’,把第二的菜品图片换掉,改成‘猪头二手烟’。还有来加微信的,备注‘我去你们店吃饭吸烟可以吗?’”

“还有人打电话来骂的,半夜接了六七个陌生电话。我叫我老婆安心睡觉,不要去搭理,她也是急得睡不着,凌晨3点多,她发私信给袁先生道歉。”

袁先生。您好。对于您在袁胖饭店不愉快的消费。我们向您郑重道歉。这件事是我们处理不当,没有及时阻止隔壁桌客人低素质的行为。您的手指受伤我们是真的不知情。今后对于室内禁烟问题我们会及时劝阻客人。不让客人在场所内抽烟。我们袁胖开店18年,靠的是口耳相传,没有花过一分广告费,用心为顾客制作菜品。如今因为一些低素质客人的低素质行为,袁胖已经被网友骂成垃圾店了……现在大众点评出现了很多低分评价。都是没有来店里消费过的,不真实的评价。还有半夜打进来无数的骚扰电话。我们也只能接受。我想我们已经受到惩罚了,自己苦心经营十多年的店被骂成垃圾店真的让我很痛心。事已至此。我再一次向您道歉。向广大被二手烟危害的人道歉。希望您能谅解。我们会付出我最大的努力改进。希望您能再给袁胖一次机会。

袁先生接受了道歉,又在微博上发了一条,最后祝他们家生意更好。

“我们开店十几年,从没受到这么大的关注与讨论,袁先生的微博实事求是地说出了我们店的不足,我们也下定决心从今天开始店里全面禁烟,也希望广大顾客支持、理解和监督。”小虞老板说。

杭州史上最严“控烟令”去年实施 顾客抽烟经营者应劝其停止

2019年1月1日起,《杭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正式施行,杭州全面加大“禁烟”力度。

“12345”市长公开电话统一受理有关控制吸烟的咨询、投诉举报,有关控烟监管部门应当依据职责及时处理。

第十条规定:禁烟和限烟场所的经营者或者管理者,应当对区域内吸烟者劝其停止吸烟或者离开该场所、区域;对不听劝阻者,报告有关控烟监管部门处理。

个人违反“控烟令”,由有关控烟监管部门责令立即改正,可以处50元罚款;拒不改正的,处200元罚款。

场所经营者、管理者未履行控烟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未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设置“吸烟有害健康”或者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的标识的,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