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uneet Shah和Niharika Rao
在印度进行一流的诉讼的时机已经成熟。
与富通医疗保健和宗教企业的发起人辛格兄弟有关的实体受到压迫和管理不善的指控,为这些公司的股东提起集体诉讼提供了合理的依据。
关集体诉讼是一种允许具有共同诉讼因由的许多人共同提起诉讼或提起诉讼的诉讼。根据《 2013年公司法》,100名或以上的股东,或在公司中拥有10%或以上的表决权的股东可以集体向国家公司法法庭(NCLT)寻求补救。
相关新闻随着Ajay Tyagi的任期即将结束,政府将对SEBI新任负责人进行侦查Rakesh Jhunjhunwala在SEBI扫描程序下就Aptech的内幕交易进行了调查SEBI小组提议对监管关联方交易的准则进行全面修改在辛格兄弟案中,指控主要涉及两笔贷款:其中之一是,富通医疗保健公司在与辛格兄弟有关的三个实体中的企业间存款47.3亿卢比。第二,据称将75亿卢比的资金从Religare Finvest(上市的Religare Enterprise的非银行金融部门)转移到Singh兄弟的旗舰控股公司RHC Holding。
本月初,Fortis Healthcare的前任发起人Shivinder Singh将国家公司法律法庭(NCLT)移交给哥哥Malvinder,以及Religare Enterprise的前雇员,指控压迫和管理不善进入了Fortis Healthcare。随后撤消了NCLT的申请,但是需要对这些指控进行更严格的审查。
未经适当批准而进行关联方交易以及为了发起人的关联实体的利益而取资金表明这些实体的严重治理失灵,并质疑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法定和内部审计师在确保透明度和充分性方面的作用内部控制。
当SEBI和SFIO开始研究这些公司的交易时,受害的股东是否应考虑进行集体诉讼?
在发达国家,集体诉讼是股东积极主义的最主要形式。在WorldCom案中以61亿美元解决股东欺诈诉讼,72亿美元对Enron欺诈股东的判决以及在Cendant案中对投资者有利的31亿美元和解都是显而易见的例子。
2009年,萨蒂扬计算机服务公司(Satyam Computer Services)诈骗案爆发时,印度有了第一套集体诉讼服。虽然萨蒂扬(Satyam)在美国的股东(也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成功地对萨蒂扬及其违约发起人提起了集体诉讼,并迅速获得了赔偿,但印度股东却无奈地追逐了资本市场监管机构证券交易委员会。印度(SEBI)和严重欺诈调查办公室(SFIO)。这是因为当时生效的1956年《公司法》没有具体规定,允许针对与不法行为有关的违法发起人和专家顾问提起集体诉讼或衍生诉讼。
与1956年法案不同,2013年《公司法案》允许股东就任何欺诈,非法或不法行为或不作为向公司,其董事,审计师,甚至顾问寻求损害或赔偿。
除集体诉讼外,法律还规定拥有至少10%投票权的个人可以向NCLT寻求补救,以减轻公司的压迫和管理不善。赛勒斯·米斯特里(Cyrus Mistry)的家庭投资公司所使用的条款指控塔塔儿子(Tata Sons)受压迫和管理不善。
但是,这种补救措施有其自身的局限性。首先,持有少于百分之十投票权的股东不能采取任何此类行动。其次,由有兴趣的股东提起的多起诉讼,每项都至少拥有10%的投票权,将导致进行多起诉讼,这可能会延迟解决程序,并可能导致财务效率低下。其他替代方法正在与SEBI,其他监管机构联系,提起公共利益诉讼,发起集体民事诉讼等,这些方法均效率低下。
尽管有这些明显的好处,但到目前为止,印度尚未提起任何集体诉讼。一个主要的原因是不允许印度律师根据案件的成功收取或有费用。换句话说,除非胜诉,否则客户无需支付任何前期费用。这种做法在美国很普遍,但是印度现行法律禁止向律师付款。在美国,这是一种自然的激励措施,它鼓励受害的各方诉诸律师事务所提起集体诉讼,而不必担心案件的潜在后果,因为他们无需承担任何前期诉讼费用。另一方面,诉讼律师被激励赢得诉讼,因为他们的费用取决于案件的成功程度。
现在是印度允许律师以成功为基础收取费用的时候了。同时,SEBI和印度其他监管机构应利用投资者教育和保护语料为此类费用提供集体诉讼资金。
在印度,尽管规则书中有严格而冗长的法律规定,但始终缺乏通过有效的执行机制保护投资者利益的方法。尽管近来出现了一波越来越多的股东激进主义浪潮,受屈方的任何此类集体诉讼都可能为正确的方向树立先例。
Shah是合伙人,Rao是律师事务所IC Universal Legal的合伙人。意见是个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