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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用的“北斗导航”App 可能和北斗系统一点关系都没有

原标题:你用的“北斗导航”App,可能和北斗系统一点关系都没有

每经记者 李少婷

早在两年前,业内就对所谓的“北斗地图”进行过科普,北斗导航定位系统作为一种时空基础技术,是以模组形式放置在终端里,只要手机支持北斗定位,用户就已在不知不觉中使用了北斗技术,这与App名字中是否含有“北斗”无关。

作为大国重器,“北斗”二字被滥用,给了不法者可乘之机,伪北斗应用、产品层出不穷。一位律师向记者表示,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或《商标法》,可以处理滥用“北斗”作为产品名称或公司注册名称的情况。但从实例中看,鲜有被处罚者,《卫星导航条例》的出台被认为是未来的解决之道。

12万用户被骗,“北斗导航”App≠使用北斗定位技术

在苹果应用商城以“北斗”为关键词搜索,记者发现有七八款App都被冠以“北斗”之名,其中下载量最高的有12万之多,便是“北斗导航-高清卫星地图苹果版”,截至8月4日17时,这一App在地图类免费iPad App上排名第二,高过腾讯地图、Google地图。另有名为“北斗导航-高清卫星地图中文版”位居第7,“北斗导航-国产北斗卫星地图”位居第10。

地图类免费iPad App排行榜

“北斗卫星导航系统是中国着眼于国家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自主建设、独立运行的卫星导航系统……”上述一款App在介绍区写道。“能用上我们自己的导航,是我们国人的骄傲。”一位用户在评论区留言。

上述几款冠以“北斗”的导航App,均被打了4.9分的高分。从评分区的留言可以看出,尽管用户对App中广告弹窗多有不满,但仍因“自主研发”的标签给了这些App足够的宽容度。

但上述App都与我国北斗系统无关。早在2018年,一款名为“北斗地图”的App引发关注,被誉为“北斗女神”的中国科学院空天信息创新研究院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徐颖还就此进行科普,称北斗地图完全不等于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北斗卫星导航系统与地图之间也并无直接联系。

装了这些冠以“北斗”的导航App与使用北斗是两码事。简言之,如果使用的手机支持北斗定位,那么用户早已在不知不觉中就使用了北斗技术,而如果手机没有支持北斗定位,那么无论下载什么App,都不会使用到北斗。今年“两会”期间,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工程总设计师杨长风介绍道,我国已有70%的入网智能手机提供了北斗服务。

大家在平日里感受不到北斗的存在,是因为北斗作为底层时空技术,是空气一样的存在,看不见摸不着,加之美国GPS早于北斗进入大众视野,尽管北斗已经在提供服务,但大众还是习惯用GPS来统称定位导航功能。

热门App背后现“幽灵”开发者

相较于华为和小米的手机应用市场,苹果手机iOS系统的北斗导航App数量最多,开发者不乏个人账号。另外,记者发现苹果应用商城里两款北斗相关应用的开发者都是蒙自明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但这一公司已经注销,公开电话为空号。

逗趣科技负责人对于公司与北斗产生关联也颇感意外,并向记者坚称从未开发过“北斗导航-高清卫星地图苹果版”,甚至从未开发过App产品。根据第三方招聘平台的信息,逗趣科技是一家互联网游戏公司,在经营内容上与北斗相去甚远。启信宝显示,该公司所拥有的软件著作权有三项,都是棋牌类游戏软件。

记者尝试通过开发者在应用商城留下的网站地址联系真实开发者,但网站地址导向一个尚未建设好的网站,有效信息仅有一个邮件地址。截至发稿时,记者发送至该地址的邮件未获回复。

图片来源:新华社记者 江宏景 摄

是谁在开发这些App?记者注意到,“幽灵”开发者很可能来自于“App上架服务平台”。这些公司可以提高App上架预审通过率,并称可以冒用其他公司的名字进行申请,只需缴纳一定的费用。

一位软件开发者表示,一般选择找此类中介机构上架苹果系统主要是为了省钱和省时间,一些开发者难以摸透iOS系统的审核标准,上架往往不是很顺利。

记者以咨询者身份向一家开展“App上架、资质办理”业务的公司询价,该公司客服介绍,冒用科技类公司名字费用为3200元,普通类型的公司为2900元。在该客服的朋友圈中多次“收购”国内外企业开发者账号。

记者与“App上架、资质办理”公司业务人员聊天截图记者与“App上架、资质办理”公司业务人员聊天截图

“买现成的开发者账号就是那个价,现在还不好申请呢,7到10个工作日这算顺利的,不顺利可能要1个月。”该客服如此表示。

“北斗”被冒用谁来维权?

“北斗导航”、“北斗地图”之类的伪北斗App仅是乱象的冰山一角,早在2018年,记者就曾报道过,借“北斗”之名进行炒作已构建成了另一种商业“生态圈”,其中不乏胆大者伪装央企招摇撞骗,甚至有地方政府中招。

一位业内人士感叹,辟谣跑不过骗子的行动步伐。随着国人对北斗卫星导航定位系统的了解和热情,北斗大健康、北斗微信等以“北斗”为噱头的伪北斗应用屡屡出现,它们多利用国人对于北斗系统不够全面的了解,以“自主研发”或“更优性能”为诱饵,消费国人的爱国情感。

在此背景下,官方机构常会在官网辟谣。中国卫星导航定位应用管理中心就曾在官网发布声明,“我中心从未授权北斗中兴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斗和正科技有限公司、贵州吉祥数贸贸易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北斗卫星导航终端设备研制生产、应用平台、运营服务及民用产业化等相关业务。以上公司也从未申请、获得北斗导航民用服务资质证书。”

虽然北斗系统的建设长达数十年,但在应用领域却是在近年才声名鹊起。启信宝搜索数据显示,成立一年内的企业,在名称中带有“北斗”的有近2000家,公司类别包括产业园运营、咨询、旅游等。

我国《商标法》规定,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产生误解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也规定,企业名称不得含有“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内容和文字。

“这是要国家出面的,北斗比较特殊,按照我的理解,是可以像国徽、国家单位等按照商标法禁止注册的。”一位知识产权领域的律师向记者表示,由于北斗在此前不具有“特殊性”,只能在后续的立法或管理规范上来弥补,如果达到了误导大众或者损害国家形象的程度,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或者(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也可以出文处理,否则没有规定不能使用就是可以使用的。另有律师表示,北斗系统管理机构可以通过向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要求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对相关行为进行打击,在民事上要求赔偿,在行政上要求处理。

“北斗三号”开通服务后,应用领域必将更加多姿多彩,业界呼吁对“北斗”进行立法保护。这项工作也正在进行中,2016年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卫星导航条例》被列入国务院当年立法工作计划,2017年时,完成了草案初稿拟制。

中国卫星导航定位协会官网在发表于2019年的文章中介绍称,上述条例在拟制和征求意见中,如何建立国家卫星导航长效管理体制,对北斗系统建设发展实施常态化管理,已成为制约北斗立法的关键核心问题,亟需破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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