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天津金鑫医院“从无经营资格企业购进药品”被罚657万元
中国网财经8月5日讯(记者 牛荷) 昨日,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员会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津市监滨罚〔2020〕4377)号,天津金鑫医院因从不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被责令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被罚没共计657.49万元。
处罚决定书显示,天津金鑫医院于2013年1月至2016年6月期间自无合法经营资质的自然人“张晓天”处购进注射用奥美拉唑钠(常州四药制药有限公司)10344盒,喜炎平注射液(江西青峰药业有限公司)1509盒等共12种、25770盒药品。截至被查获,以上药品均已通过医保途径售出,其销售额合计219.16万元。
处罚决定书称,该医院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被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被罚款438.33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19.16万元,罚没共计657.49万元。
资料显示,天津金鑫医院成立于2010年,11月2日,吴英娥是持股100%的大股东。经营范围包括内科、妇科、儿科、皮肤科等。
天津金鑫医院股权穿透图(来源:天眼查)
天眼查显示,2018年9月13日,天津金鑫医院因伪造参保人员就诊记录、重复收费被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罚款金额13.3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