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广东证监局披露对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
经查,该公司开展私募资管业务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资管业务合规管理存在漏洞,未按要求制定从业人员投资申报、登记、审查、处置等管理规定;未按规定配备兼职合规人员;交易人员手机在交易时间未集中存放保管;2019年5月前,未对投资交易人员即时通讯信息进行留痕。二是风险管控不足,交易系统权限设置、投资交易缺少复核程序,债券回购交易系统未按公司制度规定设置风控阈值,核心库证券录入不完整。三是资管计划之间违规进行债券交易,2017年2月、2018年2月,分别通过交易对手,在不同集合资管计划之间,以同一价格买卖同一债券。此外,2只资管计划存在异常交易情形,对相同面值单一债券隔日“高买低卖”,缺乏合理理由。
上述情况违反了《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三十三条,《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第五十五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第六十八条,《中国人民银行 银监会 证监会 保监会 <关于规范债券市场参与者债券交易的通知>》(银发〔2017〕302号)第二条,《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债券交易监管的通知》(证监办发〔2017〕89号)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反映出公司在私募资管业务开展、合规管理、风险管控方面存在漏洞和缺陷,公司内控不完善。按照《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的规定,现责令公司改正。
黄达明作为时任分管副总裁、叶进作为资管分公司负责人,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管理责任;黄立新作为时任合规总监,对资管债券交易部门未按规定选配合规管理人员负有责任。根据《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上述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文/新浪财经 郝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