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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制度框架落地为保险资管业务发展保驾护航

原标题:“1+3”制度框架落地为保险资管业务发展保驾护航

前不久前,银保监会发布《组合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实施细则》《债权投资计划实施细则》和《股权投资计划实施细则》三个细则。至此,针对保险资产管理的“1+3”制度框架正式搭建完毕。

据银保监会透露,此次出台三个细则遵循几大原则:一是坚持严控风险的底线思维。二是坚持服务实体经济的导向。三是坚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四是坚持与大资管市场同类私募产品规则拉平。

从内容上来看,《组合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实施细则》共十八条,主要内容包括明确产品登记时限、细化产品投资范围、严格规范面向合格自然人销售行为、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等。《债权投资计划实施细则》共十八条,主要内容包括明确产品登记时限、统一基础设施和非基础设施类不动产债权投资计划的资质条件及业务管理要求、适当拓宽债权投资计划资金用途、完善信用增级等交易结构设计以及风险管理机制等。《股权投资计划实施细则》共十七条,主要内容包括明确产品登记时限、适当拓展投资资产范围、设置产品投资比例要求、明确禁止行为以及强化信息披露要求等。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三个细则针对不同类别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的特点,对资管新规和《产品办法》有关要求做了进一步细化,有利于对三类产品实施差异化监管,有利于促进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规范健康发展,也有利于维护资产管理行业公平良性竞争环境,更好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三个细则在为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稳步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具体来说,一是有助于引导保险资产管理机构提升投资管理能力;二是有助于更好服务保险资金等长期资金配置;三是有助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

国盛证券指出,当前保险资金投资持续向多元化发展,非标占比持续处于高位,但对部分细项资产的管理办法仍不健全。当前险资对保险资管产品配置比例已达到17%左右,本次文件的发布旨在规范细则、强化保险公司风险管控,对相应产品的配置不会出现明显影响。长期而言能够不断优化保险公司资产配置结构、改善资产负债匹配情况,提升保险资金投资效益。

光大证券(港股06178)观点认为,三个细则为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稳步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有助于引导保险资产管理机构提升投资管理能力、有助于更好服务保险资金等长期资金配置。头部险企拥有较完善的风控团队、较专业的投资团队,有望更积极地采取先进投资策略,尽快扩展投资范围,稳步提升总投资收益率,未来其投资端超预期可能性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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