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任务明确 专家认为国企活力进一步提升
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思路愈发清晰。9月27日,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及全国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在北京召开。
会议指出,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是未来三年落实国有企业改革“1+N”政策体系和顶层设计的具体施工图,是可衡量、可考核、可检验、要办事的。做好这项工作,对做强做优做大国有经济,增强国有企业活力、提高效率,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都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随着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的实施,国有企业改革的综合效能将得到进一步提升,一些短板和弱项问题将得到有效解决,国有企业的治理体系将更加成熟定型,国有企业将更具活力。
具体来看,此次会议从五大方面明确了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主要发力点,包括国有企业要成为有核心竞争力的市场主体、要在创新引领方面发挥更大作用、要在提升产业链供应链水平上发挥引领作用、要在保障社会民生和应对重大挑战等方面发挥特殊保障作用,以及要在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方面发挥基础性作用。
尤其是在创新引领方面,会议进一步强调,要以创新为突破口,进行大胆充分的激励,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高端人才引进、科研成果转化应用等方面有更大作为。
不可否认的是,尽管近年来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成效显著,但仍有不少突出矛盾和问题亟需解决。如有的企业公司治理还不完善,决策效率和水平不高;有的企业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不强,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的激励机制还不健全,顶尖人才和团队相对匮乏;有的企业党建与改革创新发展等各项工作融合度不高,鼓励创新、包容创新的机制和环境还有待优化等。
在此背景下,作为继国企改革“双百行动”、国资国企“综改试验”后的又一国企改革专项工程,“科改示范行动”已于今年4月份正式启动,其目的就是以此打造一批国有科技型企业改革样板和自主创新尖兵,并在此基础上向全国复制推广成功经验。
正如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财政研究室副主任何代欣所言,国企改革的关键还是要建立激励机制,这次“科改示范行动”其实就是激励机制创新性的制度安排。
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朱昌明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国有科技型企业具有轻资产、人才密集、创新驱动、增量改革空间大等良好的改革条件,而“科改示范行动”提出的完善公司治理、健全选人用人机制、强化激励机制、激发科技创新动能等改革举措,无疑是“对症下药”。若相关措施能有效实施落地,预计将进一步激发科研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而激发国有科技型企业的活力和自主创新能力。
值得关注的是,在9月22日召开的“科改示范行动”现场推进会上,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翁杰明明确,各中央企业和各地国资委要积极稳妥分层分类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特别是商业一类的科技型企业,要充分释放更大比例的股权,支持引入持股比例超过三分之一的非国有资本,鼓励发挥积极股东作用;支持引入科技协同性强、有利于推进产学研用一体化和建立创新联合体的战略投资者,达到改革创新“1+1>2”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