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技术故障,政府今天推迟了实施跨州运输电子许可证的要求。
GST规定从今天开始实施,要求运输商在各州之间转移货物时必须携带电子运货单或电子方式的票据,以检查猖ramp的逃税行为。
“鉴于最初的技术故障,在产生电子方式汇票的交易中遇到困难,因此决定延长用于货物间和州内运输的电子方式汇票生成的试验阶段。它将从通知之日起生效。”香港海关中央委员会(CBEC)发推文。
关自7月1日起实施商品及服务税(GST)之后,携带电子道路收费单的要求被推迟,等待IT网络就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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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随着今天电子道路收费法案的正式启动,该系统出现了技术故障。
消息人士称,除了所有州都在生成州际电子方式汇票的同时,还有17个州也开始为州内货物的移动生成此类许可证,这给门户网站造成了压力。
中央海关关税局主席瓦纳哈·萨尔纳(Vanaja Sarna)今天举行了一次审查会议,讨论简化系统的问题。
强大的商品及服务税理事会已于12月16日决定对州内货物运输从6月1日开始实施,从2月1日起对州际运输实施电子方式开票机制。
E-way bill是一种用于运输货物的电子运单,可以在GSTN(通用门户)上生成。没有e-way票据的注册人员不能进行价值超过50,000卢比的货物移动。
也可以通过SMS生成或取消电子方式的账单。生成电子道路运输单时,将分配一个唯一的电子道路运输单号(EBN),供供应商,收件人和运输商使用。
想要生成电子方式开票的运输者,可以访问“ ewaybill.nic.in”门户并通过提供GSTIN进行注册。未在GST中注册的运输商可以通过提供其PAN或Aadhaar生成电子方式账单,从而在电子方式账单系统中注册自己。
E-way法案将为各州之间的货物跨州无缝运输带来统一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