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8月3日电(汪亚)记者从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获悉,日前,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联合下发《关于开展优质粮食工程重点示范企业信贷支持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加强对优质粮食工程重点示范企业的金融信贷政策支持,助力企业降本增效,支持粮食“产购储加销”体系建设和“五优联动”,促进农民增收和银企双赢,推动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和粮食产业强国建设。
《通知》提出,信贷支持行动将重点扶持主营业务突出、产业化程度高、带动能力强、市场前景好、增长潜力大、服务农民最直接的优质粮食工程示范企业,加大金融信贷支持,提高企业信贷可获得性,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促进企业降本增效、发展壮大,夯实乡村振兴和国家粮食安全的企业载体;支持示范企业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打造供应链,通过升级生产工艺、提高加工水平、完善设施设备、加强品牌和市场体系建设等,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加快推动粮食产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提质增效。
《通知》明确了符合政策支持的优质粮食工程重点示范企业需同时具备的六个方面条件:一是实施优质粮食工程(“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的示范企业;二是以粮油生产、收购、储备、加工、销售为主业,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产权清晰,金融机构信用等级A-级及以上,资产负债率不超过85%;三是具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和经济实力,良好的发展前景,经营期内业绩良好,近三年盈利良好(因执行国家政策亏损除外);四是内控体系健全,财务管理规范,没有违规和不良信用记录,除粮食财务挂账外无不良贷款,除政策性因素外无欠息、欠农民售粮款等不良记录;五是企业管理科学、经营方式灵活、生产工艺先进、技术创新、产品市场竞争力强,具有创新示范作用,在“中国好粮油”品牌建设、科技成果转化、粮油产品质量、助农增收等方面有亮点;六是企业注册资本、销售收入和粮食加工能力符合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有关信贷准入政策。
对列入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联合扶持发展的重点粮油产业化龙头企业、粮食市场调控骨干企业、脱贫攻坚相关地区粮食企业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老客户,有关认定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相关支持政策方面,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将继续深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进一步加大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支持力度,及时安排补助资金;指导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加大政策争取支持力度,督促示范企业加快项目建设,规范资金使用,提高实施效益。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将在符合基本贷款政策的前提下,对优质粮食工程重点示范企业给予信贷重点支持,优先保证信贷规模,开通办贷绿色通道,对企业优质粮食工程建设项目优先支持,提供有力的信贷支撑。
同时,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及时跟踪分析示范企业经营发展情况,研究完善对优质粮食工程重点示范企业的产业政策和信贷支持措施,支持优质粮食工程深入实施。
符合条件的相关企业可自文件印发之日起,向当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分支机构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