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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湘源:不必随意给股价操纵定义“新旧”

不必随意给股价操纵定义“新旧”

来源:红刊财经

作者 |黄湘源

新型股价操纵行为,一个突如其来的新提法令市场不免莫名惊诧。所谓的新型股价操纵究竟新在哪里?倘若仍还有待全力排查才能确定的话,那对这种先入为主罗织罪名的说法,也很难不让人产生疑虑。

是否存在内幕交易不能随意定论

8月19日~9月8日,天山生物(维权)股价从每股5.83元涨到了34.66元,12个交易日累计涨幅达494.51%。但公开信息显示,公司基本面并没有特别的变化,此轮股价上涨显然是缺乏业绩支撑的。数据显示,天山生物次轮上涨行情机构参与度极低,买入金额比重仅为3%,而持股市值小于300万元的中小投资者,买入金额高达97%,大批散户盲目跟风的同时,一些著名游资的身影也有所显现。尽管因5次触及股票交易异常波动,1次触及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天山生物曾于8月28日被停牌3个交易日,但复牌后又再度涨停,以至于9月9日又一次被实施了停牌。另外可以看到,与天山生物同样因股票交易异常而遭深交所停牌核查的豫金刚石(维权)、长方集团等个股,也同样具有这种持股分散、交易金额不高而涨势却特别凶猛的基本特征。

不干预并不等于不监管不作为,对类似天山生物交易出现异常的个股,停牌核查无可非议。不过,凡是交易异常的股票是不是都有可能存在内幕交易、市场操纵和股价操纵?显然也不能一概而论。散户投资者最大的特点之一即听风就是雨,而这种心态很容易被大资金所利用。他们往往会适时抛出某种炒作概念,引诱散户跟风,自己也会充当涨停板敢死队,带头冲锋陷阵。但其实早已将自己的资金分散开来,伪造成散户的模样,从而对真正的散户投资者形成一定的裹挟之势。大资金的这些操纵市场、操纵股价的行为,尽管有可能极尽其巧言令色乔装打扮之能事,但终究还是难以逃过市场监管者的火眼金睛。不过,即使如此,充其量也不过就是此前所一再查处并披露过的市场操纵、股价操纵行为,也谈不上什么新型而言。

实事求是是有效监管的灵魂

类似天山生物有可能存在被操纵股价的行为,如果非要说有什么新型之处,笔者看来,或者就在于其恰到好处地利用了注册制条件下为了提高市场交易活跃度所放宽的涨跌幅限制。对于制度的设计者来说,初衷也许未必只在于助涨。对于一些业绩扭亏无望的公司,与其像以前那样非得连续三年亏损才有可能进入待退之列,还不如让它们直接就因触及面值退市标准而被淘汰出局。但出人意料的是,即使像天山生物这样已经连续多年亏损且近期内很难扭亏的公司,涨跌幅限制的放宽却成为了推动其股价一飞冲天的助力。如此股价涨升术新则新矣,可如果并没有足以证明其中存在市场操纵、股价操纵嫌疑的证据,即使其市场表现再怎么新,也不能先入为主地给其戴上新型市场操纵、股价操纵的帽子。

而如果说天山生物这样的低价股利用20%涨跌幅限制新政拉升股价被视之为犯了离经叛道的弥天大罪,那注册制条件下的科创板、创业板新股又为何可以另当别论呢?机构的暴利倾向和散户的随时都有可能被割韭菜,成了与新股的三高现象生死相随不离不弃的宿命。既然同样有可能涉嫌股价操纵和利益操纵,为何发生在创业板老股尤其是低价股就成了问题,而发生在科创板以及创业板新股身上就理所应当了呢?我们并不反对深交所对天山生物之类的股票异常交易公司进行停牌核查,只是希望核查出来是什么问题就是什么问题。大可不必单纯为了监管干预的师出有名,或为了避免涉及到涨跌幅机制放宽所有可能引起的某些认知性偏差,而生拉硬扯出一个新型股价操纵行为的名堂。在重视对创业板市场积弊已久的炒小炒差炒低价现象拨乱反正的同时,对目前发生在新股定价和上市交易阶段频繁出现的高价超募圈钱和泡沫炒作倾向,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同样也没有视若无睹的理由。实事求是是有效监管的灵魂,只有建立在实事求是的基本制度基础上,不干预和零容忍才有可能真正成为市场公平的一体两面,并为注册制时代的市场带来既健康活跃又持续稳定的新气象。与此相比,莫须有的新型股价操纵行为,所谓的新越多就越是有可能是画蛇添足。最近,创业板在一涨就是20%的现象几近销声匿迹之后,一跌就是20%的已越来越多了起来,就是很好的明证。(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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