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证监会抽样审阅924家公司年报 将就有关问题编制案例指导实践
本报记者吴晓璐
9月18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表示,截至目前,除暴风集团(维权)等3家公司外,沪深两市共有3847家公司披露了年度财务报告。已披露年报的公司中,274家公司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其中否定意见1家、无法表示意见45家、保留意见126家、带解释性说明段的无保留意见102家。
“新冠肺炎疫情对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编制、审计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118家公司经申请延期披露2019年年度财务报告。其中117家公司已披露年报,*ST凯迪(维权)向交易所申请延期至2020年9月30日前披露年报。”常德鹏如是说。
常德鹏表示,证监会组织专门力量共抽样审阅了924家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在此基础上形成了《2019年上市公司年报会计监管报告》。年报审阅发现,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财务信息披露规则整体质量较好,但部分上市公司仍存在对准则理解和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主要包括:对金融资产、股权投资等分类不恰当,收入确认时点、合并报表范围判断不合理,公允价值计量、资产减值估计不谨慎,资产负债流动性和现金流量列报不正确,重大交易和事项披露不充分等。
常德鹏表示,针对年报审阅中发现的上述问题,证监会下一步将继续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一是发布年报会计监管报告,引导市场关注上市公司执行会计准则、财务信息披露规则的主要问题和相关风险,传递监管理念。二是收集整理系统内各单位一线监管中发现的问题,组织召开年度财务信息披露监管协调会,加强沟通交流,统一监管标准。三是对于上市公司在执行中存在争议的会计核算与财务信息披露问题,尽快形成监管口径,同时以案例的形式,指导市场实践。四是重点关注新准则、新业态下面临的会计处理问题,加强技术指导。
常德鹏表示,上市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应高度重视会计监管报告中提出的问题,不断提高自身对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的理解和应用水平,及时发现并改正财务报告编制中存在的错误,稳妥做好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相关工作,不断提升资本市场财务信息披露质量。